跳到主要內容區

轉知桃園機場四周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相關規定一案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府交運字第1150190750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函文(無人機相關規定說明)1份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