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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檢送「桃園市115年推行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表揚」一案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本局115年4月16日桃體全字第1150005847號函(諒達)續辦。
二、本(115)年度表揚獎項計有:傑出運動選手獎(預計9名)、優秀運動教練獎(預計9名,已足額)、績優團體及人員獎(預計9名)、運動推手獎(預計2名)、終身成就獎(預計1名),請貴單位踴躍推薦。
三、有關表揚活動推薦簡章請逕至本局網站(https://www.dst.tycg.gov.tw/)訊息公告/最新消息區/日期115-6-18下載使用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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