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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一案,請查照

一、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5年8月31日管制字第1155021602號函辦理。
二、貴校設施如有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需求者,請於115年10月12日前檢附資料提送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公告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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